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福建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管理,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科〔2024〕32号),省住建厅制定了《福建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企业:为落实省委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要求,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做专做精,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24〕5号),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的专业分包工程业绩信息录入、数据等级调整和勘误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等有关要求,为统筹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到期延续工作,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4〕1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执行。
设区市机构名称业务办理名称联系电话福州市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安管人员”证书申报0591-83333259福州市城乡建设局行政服务中心“安管人员”证书变更、延期0591-83621376福州市城乡建设局“特种作业”证书申报、变更、延期0591-83304057厦门市厦门市建设局“安管人员”、“特种作业”证书咨询0592-7703866宁德市宁德市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职业技能鉴定站“特种作业”证书申报、继续教育、证书延期0593-2977360“安管人员”证书申报、继续教育0593-2977360宁德市建筑业协会“安管人员”证书延期0593-2850386、2250385莆田市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管人员”证书延期;“特种作业”证书延期、证书注销0594-6902662莆田市建设人才发展中心“安管人员”、“特种作业”证书申报、继续教育0594-2692317漳州市漳州市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安管人员”、“特种作业”证书咨询0596-2594470泉州市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管人员”证书延期0595-22132227泉州市建设系统培训中心“特种作业”证书申报、继续教育、证书延期0595-22396931“安管人员”证书申报、继续教育0595-22396921惠安县惠安县建筑工程技术学校“安管人员”、“特种作业”证书咨询0595-87367517龙岩市福建省龙岩市建设培训中心“安管人员”证书咨询0597-2282399“特种作业”证书咨询0597-2282399上杭县上杭县建筑人才培训中心“安管人员”、“特种作业”证书咨询0597-3131072三明市三明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安管人员”、“特种作业”证书咨询0598-5157296南平市南平市建设培训中心“安管人员”证书咨询0599-8624197“特种作业”证书咨询0599-8622997平潭综合实验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建筑行业协会“安管人员”、“特种作业”证书咨询、继续教育0591-23137555永泰县永泰县建筑企业协会“安管人员”证书咨询0591-24808001闽清县闽清县建筑业协会“安管人员”证书咨询0591-22351198福清市福清市建筑企业协会“安管人员”证书咨询0591-85266632连江县连江县建筑企业协会“安管人员”证书咨询0591-26237406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1、C2、C3证)序号事项目录考核条件需提交材料备注1考核发证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考核条件:①年龄18周岁以上;②具有相应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法定代表人除外);③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④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和《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城乡建设局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财采〔2023〕133号)的要求,积极响应国家“3060”双碳目标,推动福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实现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的高质量发展,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大支持绿色建筑建造和绿色建材使用(一)加强绿色金融保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人民银行的绿色金融支持工具优惠利率、内部绿色贷款的FTP转移定价优惠等政策向贷款定价端传导,对绿色建筑贷款、绿色建材贷款给予优惠利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