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行政审批局,福建自贸区福州、厦门、平潭片区管委会,福州新区管委会:为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有关要求,现就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及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审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各有关单位及报考人员:为做好我市“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保障企业生产需求,经研究决定,从2023年2月起,我局将有序恢复“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
各有关单位: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建许〔2022〕1号)、《福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方案》、《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延长2022年福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第三批次)企业整改期限的通知》(榕建筑〔2022〕214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于2022年12月15日开展了2022年第三次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核查整改期为2022年12月15日-2023年2月14日,现将本批次动态核查进展情况通报如下:一、核查情况本批次核查名单375家企业,经审核,截至2022年12月18日,已提交满足纳入暂缓核查要求的企业258家(详见附件1),已提交满足核查要求书面材料的企业1家(详见附件2),未提交核查材料或提交材料不满足核查要求的企业116家(详见附件3),现我局就本批次核查中期企业名单及其提供的信息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各有关单位: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建许〔2022〕1号)、《福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我局于2022年10月20日开展了2022年第二次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核查整改期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日,现将本批次动态核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核查情况本批次核查名单335家企业(共计596项资质),经审核,截至2023年1月3日,被核查企业已提供满足核查要求书面材料的企业资质26项,已满足列入暂缓核查条件的企业资质560项,被核查企业未提交核查材料或提交的核查材料不满足核查要求的企业资质5项,不属于本次核查范围的企业资质5项,现我局就本批次核查企业名单及其提供的信息(详见附件1)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各有关企业:为强化建筑业资质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遏制“皮包公司”问题,清理“僵尸企业”,净化建筑市场环境,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建许〔2022〕1号)、《福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于2022年6月开展福州市建筑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并告知我市建筑业企业应在7月前完成自查自纠。
各有关单位: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建许〔2022〕1号)、《福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方案》、《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延长2022年福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第二批次)企业整改期限的通知》(榕建筑〔2022〕19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于2022年10月20日开展了2022年第二次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核查整改期为2022年10月20日到2023年1月3日,现将本批次动态核查进展情况通报如下:一、核查情况本批次核查名单335家企业,经审核,截至2022年12月2日,已提交满足纳入暂缓核查要求的企业215家(详见附件1),已提交满足核查要求书面材料的企业4家(详见附件2),未提交核查材料或提交材料不满足核查要求的企业114家(详见附件3),不属于本次核查范围的企业2家(详见附件4),现我局就本批次核查中期企业名单及其提供的信息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