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装配式装修在工程建设中应用,省厅组织编制《福建省装配式装修试点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为引导福州市建筑业中小企业做专做精,优化福州市建筑业产业结构,持续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行业氛围,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各有关单位: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建许〔2022〕1号)、《福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我局于2022年12月15日开展了2022年第三次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核查整改期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4日,现将本批次动态核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核查情况本批次核查名单375家企业(共计581项资质),经审核,截至2023年2月14日,被核查企业已提供满足核查要求书面材料的企业资质6项,已满足列入暂缓核查条件的企业资质519项,被核查企业未提交核查材料或提交的核查材料不满足核查要求的企业资质56项,现我局就本批次核查企业名单及其提供的信息(详见附件1)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10条措施的通知》(闽建筑〔2023〕2号),现将2023年度福建省“建筑之乡”名单予以公布。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我省建筑业新发展格局,结合我省建筑业实际,制定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10条措施如下:一、大力发展“建筑之乡”1.根据各地近三年累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确定排名前10的县(市、区)为“建筑之乡”,实施动态管理。
各有关单位:近期,在我市建筑市场监管过程中,发现部分建设单位存在将专业工程肢解发包的违法行为,导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不到位,发生欠薪群访事件,同时也给工程质量安全带来隐患,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单位工程发包行为,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保障工程质量安全,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我市房地产建设项目开展肢解发包问题重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施工发包承包行为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筑工程施工应以单位工程(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为最小发包单位,除单独立项的专业工程外,不得将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不得背离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与承包单位另行订立施工补充合同或协议,不得指定分包单位,不得采用与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签订“三方协议”的方式指定分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