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提出总体目标,到“十二五”期末,建筑节能形成1.16亿吨标准煤节能能力。

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的十条意见》(闽政[2011]77号),推进我厅审批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加快审批提速,努力打造审批服务优质软环境,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省厅在2011年出台《关于提高办事效率的实施意见》(闽建法[2011]128号)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审批提速的若干意见》,现予印发实施,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公用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根据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中治工办发[2012]1号)以及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闽治建办[2012]4号)要求,省厅结合行业实际和已部署开展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及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专项检查,制定《全省开展对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做好清理排查各项工作。

为加快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提高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水平,近年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发挥样板引路作用,有效落实经费,强化考核督察,促进了标准化工作的有效落实。

日前,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厦门召开提高城乡规划审批效能工作现场会。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监理企业在榕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榕建筑[2007]110号)(以下简称“[2007]110号”文件)规定,2007年以来,我市率先对在榕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实行登记备案制度,该制度的实施,对规范企业及执业资格人员的行为,促进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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