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6-21 阅读数:1031
《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提出总体目标,到“十二五”期末,建筑节能形成1.16亿吨标准煤节能能力。其中发展绿色建筑,加强新建建筑节能工作,形成4500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全面推行供热计量收费,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形成2700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推动节能改造与运行管理,形成1400 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形成常规能源替代能力3000万吨标准煤。该《规划》提出了7项具体目标,5条发展路径和9项工作任务。
具体目标:(1)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到2015年,北方严寒及寒冷地区、夏热冬冷地区全面执行新颁布的节能设计标准,执行比例达到95%以上,城镇新建建筑能源利用效率与“十一五”期末相比,提高30%以上。北京、天津等特大城市执行更高水平的节能标准,新建建筑节能水平达到或接近同等气候条件发达国家水平。建设完成一批低能耗、超低能耗示范建筑。(2)进一步扩大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规模。实施北方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4亿平方米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达到节能50%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建筑基本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并同步实施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启动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试点5000 万平方米。(3)建立健全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通过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耗动态监测等手段,实现公共建筑能耗的可计量、可监测。确定各类型公共建筑的能耗基线,识别重点用能建筑和高能耗建筑,促使高耗能公共建筑按节能方式运行,实施高耗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达到6000 万平方米。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实现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下降10%,其中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降低15%。(4)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进一步丰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形式,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省级示范、城市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和以县为单位的农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拓展应用领域,“十二五”期末,力争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5亿平方米,形成常规能源替代能力3000万吨标准煤。(5)实施绿色建筑规模化推进。新建绿色建筑8亿平方米。规划期末,城镇新建建筑20%以上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6)大力推进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开发推广新型节能墙体和屋面体系。依托大中型骨干企业建设新型墙体材料研发中心和产业化基地。新型墙体材料产量占墙体材料总量的比例达到 65%以上,建筑应用比例达到75%以上。(7)形成以《节约能源法》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为主体,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配套的建筑节能法规体系。规划期末实现地方性法规省级全覆盖,建立健全支持建筑节能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形成财政、税收、科技、产业等体系共同支持建筑节能发展的良好局面。建立省、市、县三级职责明确、监管有效的体制和机制。健全建筑节能技术标准体系。建立并实行建筑节能统计、监测、考核制度。
发展路径:(1)绿色化推进。促进建筑节能向绿色、低碳转型。根据不同建筑类型的特点,将绿色指标纳入城市规划和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行和报废等全寿命期各阶段监管体系中,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开展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引导和促进单体绿色建筑建设,推动既有建筑的改造,试点绿色农房建设。(2)区域化推进。引导建筑节能工作区域推进,充分评估各地区建筑用能需求和资源环境特点,结合实际制定区域内建筑节能政策措施,因地制宜的推动建筑节能工作深入开展。以区域推进为重点规模化发展绿色建筑,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与城市综合改造、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结合起来,集中连片的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发挥综合效益。(3)产业化推进。立足国情,借鉴国际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突破制约建筑节能发展的关键技术,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体系和标准体系。推动创新成果工程化应用,引导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的发展,限制和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培育节能服务产业,促进传统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推进建筑节能的产业化发展。(4)市场化推进。引导建筑节能市场由政府主导逐步发展为市场推动,加大支持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提升企业的发展活力,构建有效市场竞争机制,加大市场主体的融资力度。(5)统筹兼顾推进。控制增量,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加强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的监管。改善存量,提高建筑管理水平,降低运行能耗,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注重建筑节能的城乡统筹,农房建设和改造要考虑新能源应用和农房保温隔热性能的提高,鼓励应用可再生能源、生物质能,因地制宜地开发应用节能建筑材料,改进建造方式,保护农房特色。
重点工作任务:(1)提高能效,抓好新建建筑节能监管;(2)扎实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3)深入开展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和高耗能建筑节能改造;(4)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领域规模化应用;(5)大力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实现绿色建筑普及化;(6)积极探索,推进农村建筑节能;(7)积极促进新型材料推广应用;(8)推动建筑工业化和住宅产业化;(9)推广绿色照明应用。(厅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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