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
一、本次“营改增”涉及的行业及税率1、生活性服务业6%2、建筑业11%,包括劳务公司,其中营收不到500万的企业,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征收,征收率为3%3、房地产业11%4、金融保险业6%。
3月16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后,李克强总理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各县(市)区人社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职改办:经研究,2016年福州市工程技术人员土建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拟于今年下半年召开,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对象凡在福州地区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从事建筑设计、建筑设备与电气、建筑装饰装修、结构、岩土工程、给排水、暖通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技术、施工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工程造价管理、市政路桥工程、城乡规划设计、园林绿化、环卫工程、燃气工程、城乡建设管理等专业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和闽人发[2002]154号、[2004]144号、[2004]145号文规定的申报条件者,均可申报评审。
各县(市)区建设局,建设系统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工程质量两年治理和三年“双提升”行动部署,规范市场主体建筑市场行为,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安全意识,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积极做好节后复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6年第一季度工程质量安全暨建筑市场行为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时间2016年3月15日~3月25日,具体检查行程另行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建设系统各有关单位: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5]297号)要求,除部、省许可资质的省属建筑施工企业和中央驻闽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仍由省质安总站负责,其他企业由各设区市(含平潭)建设主管部门、自贸区各片区管委会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