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闽建筑〔2021〕13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为推进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本省建筑业实际情况,省厅组织制订了《福建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装饰协会(分会),各有关单位: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绿色发展大会(简称“绿装大会”)成功举办了七届,已成为引领我国建筑装饰行业绿色发展最前沿、最高端的权威交流和发布平台,为推动行业绿色创新、绿色建造、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促进行业沟通交流、提升企业品牌价值、宣传行业成就、履行社会责任,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已成为建筑装饰行业一年一度的绿色品牌盛大活动。
各县(市)区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的通知》(建办市〔2020〕25号)精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我市电子证照系统经升级改造后已能生成OFD格式的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现将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逐步推行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自2021年5月1日起,在为期三个月的过渡期内同时发放OFD格式的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及A4版纸质施工许可证。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换发电子培训合格证相关工作的通知》(闽建人函建〔2021〕6号)要求,为切实推动我市建筑业企业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换发电子培训合格证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县(市)区即刻通知辖区内建筑业企业,组织施工现场专业人员于2021年9月30日前在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电子培训合格证”换发工作;二、请各县(市)区通知符合条件的一级及以上施工企业、专业培训机构和职业院校通过“福建省建设从业人员综合服务平台”自主申报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考核机构”资格并开展继续教育工作。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支持企业大力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04号)、《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0〕17号)、《关于印发<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0〕53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我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力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一)扩大企业自主评价范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解决我市二次装修项目施工许可审批过程存在的难堵点,加快办理消防验收,切实解决民生问题,通过改革创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推进建筑业企业增产增效,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全面梳理我市二次装修项目施工许可审批流程及所需申请材料,在原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事指南的基础上研究简化、优化方案,制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_装修工程施工许可(房建)》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