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新修订的《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与评价标准》(DBJT13-193-2019)(以下简称《标准》)已于2020年7月起正式实施。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发展装配式建筑的要求,把推进装配式建筑作为实现城市建设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积极推动装配式建筑的发展,2020年9月15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二批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和产业基地的通知》(建办标函〔2020〕470号),福州市成功被住建部认定为全国第二批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
推广应用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图册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了《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图册》,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推广应用工作,有效减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产生和排放。
记者近日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福建省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已下发。
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闽建建〔2020〕4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42号令)有关规定,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同意,现对我省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限额作出调整,具体如下:一、2020年10月1日起,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无需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