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15 阅读数:1530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换发电子培训合格证相关工作的通知》(闽建人函建〔2021〕6号)要求,为切实推动我市建筑业企业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换发电子培训合格证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即刻通知辖区内建筑业企业,组织施工现场专业人员于2021年9月30日前在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电子培训合格证”换发工作;
二、请各县(市)区通知符合条件的一级及以上施工企业、专业培训机构和职业院校通过“福建省建设从业人员综合服务平台”自主申报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考核机构”资格并开展继续教育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换发电子培训合格证相关工作的通知》(闽建人函建〔2021〕6号)
2、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操作手册(试行)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