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17 阅读数:1373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发展装配式建筑的要求,把推进装配式建筑作为实现城市建设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积极推动装配式建筑的发展,2020年9月15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二批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和产业基地的通知》(建办标函〔2020〕470号),福州市成功被住建部认定为全国第二批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我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实现了从无到全国示范的跨越,取得一系列工作成果,为我市建筑业转型升级打下坚实基础。
一、主要成效
(一)开工面积连续三年位居全省第一位
自发布推进装配式建筑相关文件以来,我市装配式建筑开工面积2017年为91万平方米,2018年为246万平方米,2019年为259万平方米,连续三年排名居全省第一,连续三年获省住建厅通报表扬。
(二)国家示范基地位居全省第一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落地,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不断增加,产业链条不断强化。全市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产业基地数量为6家,分布于长乐区、福清市、连江县、闽清县;装配式钢结构产业基地为7家,分布于长乐区、马尾区、连江县、闽清县,对我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起到重要的要素保障作用。目前,我市共有国家示范企业(含基地)数量7家,位居全省第一位。
二、典型做法
(一)加强顶层设计,为装配式建筑发展提供保障
福州市为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加快传统建筑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在福建省率先出台推进装配式建筑的相关文件,于2016年出台《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综〔2016〕102号)及2017年出台《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榕政综〔2017〕1164号)。成立了福州市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加强对全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建设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为组员,共同推进装配式建筑的发展。
(二)落实试点项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福州市积极推进装配式试点项目的示范作用,及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在福建省食品检测检验实验楼项目成功举办福建省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观摩会,共吸引全省房地产开发及其他建设单位以及设计、施工、监理、装配式建筑构配件生产、工程质量检测等相关企业3000余人参与观摩,为全省的装配式建筑的发展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并在滨海新城福建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福州第三中学滨海校区,福建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滨海新城安置房三期(双龙新城)项目举办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现场观摩会,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三)加大宣传引导,培养专业人才
通过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示范基地的示范效果,让公众全面了解装配式建筑对提升建筑品质、宜居水平、环境质量的作用,增强市场和公众认同度,营造了良好的社会会环境和市场氛围。建立多层次分类培训机制,将装配式建筑政策、技术、标准等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依托省级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立实训基地,加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鼓励总承包企业和专业企业按照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要求,自行培训、考核评价技能人才,建立专业化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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