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能源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六部门印发《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将在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流动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保障。
保证金正在逐步退出历史舞台!1月8日,湖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联合中国保监会湖北监管局印发文件《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履约保证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保险保单与工程建设领域常规保证金或保函具备同等效力。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放管服”改革精神,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我厅组织开发了建筑业、房地产开发、招标代理和工程勘察设计等四类企业资质无纸化审批系统,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12月28日起,对以上四类企业资质实行网上申请和审批。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08〕6号)和《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通知》(闽工商市〔2017〕354号,见附件1),更好地对接省工商局的公示活动,现就开展2016—2017年度福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2015年1月1日前成立,具有一定规模,较好效益,较高信誉度的企业。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文)规定,经商省财政厅同意,现就简易计税法如何适用《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以下简称“《费用定额》”)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费用定额》规定的取费基数与取费标准适用于一般计税法。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的通知》(闽政办〔2017〕44号)要求,为提升省厅行政效能,增强企业和群众的改革获得感,经研究,决定从2017年12月下旬起,省厅负责办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等17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占省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总数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