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要求的公告〔2018〕第7号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7〕151号)有关“取消劳务企业资质,实行专业作业企业(以下简称“劳务作业企业”)备案管理制度”的要求,现就取消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要求的相关工作公告如下:一、取消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要求。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相关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进一步推动建筑业改革发展,提高政务服务效能,经研究,同意北京市、上海市、重庆市、江苏省、浙江省、陕西省、四川省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从业人员相关证书电子化试点,电子化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由平均200多个工作日减至120个工作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再压减一半在7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介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
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简化申报材料,方便企业,鉴于建筑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三类人员证书”)中B证变更均随注册建造师一起变更,经研究决定,对福州市“三类人员证书”中B证变更(含工作单位变更、企业名称更名)予以简化办理。
实名制不再是说说而已!5月14日,住建部正式公布《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以下要求:1、建筑工人进场施工前,应录入建筑工人实名制名册。
各县(市)住建局、长乐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省住建厅组织开发了建筑业企业资质无纸化审批系统,并于2017年底实施运行建筑业企业无纸化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