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统计局开展2009年建筑业企业综合实力评比,公布建筑业总承包30强、专业承包20强和装饰装修10强企业名单。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为切实体现省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的真正实力和质量水平,经研究决定,今年申报进入省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的企业(以下简称申报企业),应根据本企业2007-2009年实际完成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产值,按附表要求补报2007、2008、2009三个年度完成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产值,并附相应的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及附表的电子光盘,于10月10日前,将补报材料以快件的方式(或直接)送省厅建筑业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邮编:350001;联系人:严良忠,电话:0591-87546826;陈益龙,电话:0591-87546843)。
针对当前房建市政工程施工招投标过程存在的问题,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出《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监管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施工招投标监管:一、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项目设备材料甲供、甲控的相关规定;二、强调符合规定的项目应当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投标;三、应使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范本》(2008年版)编制招标文件,同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使用散装水泥、项目经理无在建等要求;四是完善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程序和要求。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在原招标代理比选试行办法的基础上出台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办法》,主要修订以下几方面内容:一、调整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货物招标等招标代理比选的适用范围,并增加限额以下业主自愿采用的条款;二、明确规定名录库分省和设区市二级,省级名录库的招标代理机构自然进入并排在设区市名录库的前面,各县(市、区)不得设立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三、调整省级名录库比选的评分内容和分值,取消总分100分的限制;四是强化进入名录库的招标代理机构管理,重点监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评价意见表》备案、招标文件编制质量、招标代理业务流程规范化等方面;五是改进招标代理比选的抽取方式,一般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国家和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可以在名录库排名前10名内选择不少于5家招标代理机构后从中随机抽取确定;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或1亿元及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人可以在名录库内选择不少于5家招标代理机构后从中随机抽取确定。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的《福建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草案)》获省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将于9月16日起施行。
各设区市建设局、规划局、房管局、园林局、公用局,福州市执法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我省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积极响应,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