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交建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6]145号),我省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7年5月20日至21日举行。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省直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发展壮大的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3〕44号)和《关于产业龙头促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文〔2014〕26号)精神,根据《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实施计划》(闽建筑〔2014〕21号),省厅委托省建筑业协会、省勘察设计协会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选定活动。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进一步规范企业资质审批过程的行政执法工作,完善资质审批与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企业信用的联动执法机制,有效打击企业申报资质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促进企业诚信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22号令)《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等规定,现就企业资质审批行政执法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即将过去,这一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

业绩,是建筑企业的“招牌”和“通行证”,是建筑企业的“命根子”。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6〕88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14〕112号)精神,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总结福州、厦门市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实名制试点经验基础上,经研究,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在全省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全面推进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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