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的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及《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确保工程质量,规范建筑市场质量行为,用经济手段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各方主体责任,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研究制定了《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的意见》。
进入“安全生产月”,住建部门加大了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简称“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力度。
6月7日,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从7月1日起,再推出一批新的降费措施。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公布2017年工作要点,提出2017年将做好深化建筑业重点环节改革、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四个方面15项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定期报送加强建筑设计管理等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353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国土委: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要求,指导和推进各地加强建筑设计管理、推广工程总承包制以及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等工作,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定期报送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24号)精神,现将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9月16日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9月17日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下午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二、报考条件(一)2017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