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7-03-09 阅读数:952
从3月1日起,建设领域将有11部国家和地方级政策法规开始实施。这些政策法规涉及到城市排水、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注册建筑师管理、自建房买卖、房屋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等多个方面。同时,和这些政策法规一起实施的还有6项新的行业标准。
建设部出台《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
在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中要求,自3月1日起,所有从事制造、建筑、住宿餐饮、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等活动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均需要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应当申请领取城市排水许可证书。未按城市排污规划随意排放污水的,最高将面临1万元的惩罚。《办法》还规定,未取得城市排水许可证书,排水户不得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同时,排水管理部门在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过程中不得收费。
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出台
3月1日起,经过修改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开始施行。与2000年建设部颁布的同名法规相比,新《办法》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3个等级。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甲级、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
同时,为打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过程中的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办法》明确规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由资格许可机关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该机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开始施行
3月1日起,建设部出台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开始施行。《规定》明确,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规定》强调,注册建造师违法从事相关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告知注册机关;依法应当撤销注册的,应当将违法事实、处理建议及有关材料报注册机关。
建设部下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为适应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需要,提高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工作的质量,建设部日前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建委下发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并于3月1日起施行。低价购买自建房需交个税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对企事业单位将自建住房以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销售给职工,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予以明确规定。
通知明确,对于单位在住房改革期间,按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房改成本价格向职工出售公有住房,职工因支付的房改成本价格低于房屋建造成本价格或市场价格而取得的差价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
除此之外,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此中所称的差价部分,是指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价款低于该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的差额。
本通知自3月1日起开始实行。
北京市三部门把关房屋配套设施建设
自3月1日起,由北京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三家联合颁布的《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其中规定,今后开发商在申请土地使用权时所提交的建设方案中,必须包括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内容和时序,并切实落实建设方案。如未按照建设方案完成建设居住公共服务设施,不但会因违反行政法规而受到处罚,还要承担合同违约的法律责任。开发商在申请规划许可时,不但要制定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指标,还要制定具体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时间表。
在住宅竣工验收时,开发商必须必须在生活用水、生活用电、燃气管道铺设、供热系统、电讯通信、道路建设、小区绿化、周边环境这8个方面达到相应要求,才可完成竣工验收。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选定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参与住宅小区每期建设的竣工验收。
《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竣工验收细节
3月1日起,《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开始施行,对建筑竣工验收的细节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办法》要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等7个方面的文件。《办法》中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违反本法所规定的条款,最高可被处以3万元的罚金。
天津施行3项新规
为了保证空气质量,做好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协办工作,天津市于3月1日起提高公交车和出租车的准入标准,即新购置的公交车和出租车必须达到国家机动车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相当于欧洲3号标准。凡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机动车,市客运交通管理部门不得准其加入公交和出租运营,市公安交管部门不得发放牌照。
3月1日,《天津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开始施行。目的是为了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改变过去多头行使行政处罚权所带来的不良后果。《规定》施行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具备市容环卫、城市绿化、城市规划等7个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3月1日起,新修订的《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开始施行,与原有条例相比,修订后的《条例》共有6处改进:一是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法制化;二是在全国率先通过立法鼓励节约土地,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三是确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告、土地权属统一登记和登记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非耕地上取土经营许可等4项制度;四是明确了土地和房屋权属登记合一性;五是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六是建立了土地整理储备机制。
西安住房公积金有新保障
经审议,《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规定如果生活困难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是离休、退休的;三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是出境定居的;五是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是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七是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八是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九是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十是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十一是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条例》还在自由职业者缴存公积金、职工查询本单位缴存情况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多项标准开始施行
3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行业标准有:《城市轨道交通站台屏蔽门》、《铝塑复合压力管(对接焊)》、《钠基膨润土防水毯》、《耐热聚乙烯(PF-RT)塑铝稳态复合管》、《钢塑复合压力管用双热熔管件》、《灰浆搅拌机》等。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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