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1-22 阅读数:908
为进一步落实“四项制度”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为规范施工企业、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企业的从业行为,提高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企业服务质量,加强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动态监管,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省建设厅近日颁发了《福建省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暂行办法》、《福建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暂行办法》、《福建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暂行办法》,明确建筑业、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范围、评价内容、评价程序和监管措施。这三个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省建筑市场相关主体诚信信息评价工作全面启动。
来源:省厅建筑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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