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10-12 阅读数:1064
关于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运行情况的通报
闽建建[2009]37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全省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的检测行为,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及时,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暂行办法》( 闽建建[2006]59号 )等有关规定要求,省厅建立了“福建省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监管系统”(以下简称“检测监管系统”),今年初完成了省、市监管平台建立和监管系统软件安装与调试工作,并督促各建设工程检测机构与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安装检测试验数据采集与传输系统,逐步实现对检测数据的实时监控与动态监管。现将检测监管系统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联网情况
截止9月25日,全省68家检测中介机构,具有“建材类”和“市政材料类”资质的检测中介机构共41家,已联网并能正常上传检测自动采集数据的有40家,联网率达98%,1家未联网的主要原因是该检测机构所使用的“试验软件”产商对数据接口的开发测试尚未完成。按原计划检测中介机构具有“材料类”检测自动采集联网已基本完成。下一步将对27家非材料类的检测中介机构及具有“材料类”资质的检测中介机构的非材料类部分安装检测报告打包上传数据软件。
目前,全省具有“预拌混凝土生产资质”的企业试验室共有97家,已按相关规定完成仪器设备自动采集系统改造69家,联网率占71.1%,并能正常上传检测数据的有53家,占已联网的76.8%,其余28家未联网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主要原因是仪器自动采集改造工作进展缓慢和与联网匹配相应的检测试验软、硬件设施配备不全以及存在观望思想等,影响了联网进程。
(二)检测数据上传情况
截止9月28日,全省各服务器共接收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上传的检测报告125689份(其中不合格报告46份)。其中福州27190份(不合格36份);厦门33643份(不合格2份);泉州25242份(不合格6份);莆田32835份(不合格0份);漳州1273份(不合格0份);南平3565份(不合格2份);三明1917份(不合格0份);龙岩24份(不合格0份);宁德市无建材类检测中介机构且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未具备联网条件,暂无检测业务数据。检测监管系统目前对上传数据的接收基本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检测数据方面
1、有的检测机构合同信息不够规范,委托协议书信息与合同信息不对应,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一栏信息填写不准确,影响区域检测情况块状统计数据;
2、按规定应有明确检测结论的检测报告,有的检测机构未填写检测结论,仅列出试验数值;
3、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检测数据上传不规范,造成检测监管系统接收的部分数据丢失或不能接收;
4、部分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对检测数据联网上传工作不重视,长期未对监管系统上的数据进行查阅,出现检测数据上传滞后或缺漏上传数据;
5、基础信息录入不完整,部分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对基础信息录入不完整,导致监管系统中的检测机构内部基础信息不全;
6、从上传数据总份数与不合格份数看,存在利用不匹配信息上传,导致接收数据失真或丢失,规避不合格数据上传现象。
(二)软硬件方面
1、部分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软件未及时更新,软件商更新服务未能及时到位,预拌混凝土企业缺少试验软件维护等,影响检测数据正常上传或上传数据滞后或上传数据未规范;
2、部分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仪器设备改造后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未能及时维修维护到位,导致数据上传滞后或上传数据丢失。
三、工作要求
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抓紧做好整改工作,督促检测机构完整、准确录入合同信息或预拌混凝土企业签订生产业务合同信息,严格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规范进行检测试验,上传检测报告应有明确的结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信息应填写准确。
2、应督促各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加快联网速度(10月底应全面完成),加强联网配套软硬件的维护,及时更新升级试验软件,提升内部传输管理流程规范性、数据可溯性等方面的能力,确保数据上传实时性、准确性、有效性。
3、应加强区域联网系统的维护,充分利用全省统一的检测监管系统,加强对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检测上传数据的标准化,确保全省检测监管系统正常稳定运行。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省厅将于第四季度部署开展全省工程检测、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检测情况专项检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九年九月三十日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