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3-27 阅读数:1070
各设区市造价站、省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规范造价员从业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07〕26号)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省实际,我站制定了《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迳向我站反映。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1 造价员实施细则9—发文.doc
附件2 附件1.doc
附件3 附件2.doc
上一篇: 首部装饰装修环境标准年内实施
下一篇: 倪世建材多重豪礼,打造展会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