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6-06-05 阅读数:1252
以往,一些业主在买房后,因装修擅自四面拆墙,甚至把承重墙也拆了。从今年4月1日起,谁再这样干,若是个人处1000元以下罚款;若属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从省建设厅获悉,由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将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房屋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质量问题都有权检举和投诉。
据省建设厅勘察设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目前的房屋抗震相关的规范已经相当完善,房屋按相关的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施工,一般都能达到抗震要求。
“但由于业主在装修时,随意拆墙,结果导致抗震标准下降。”该负责人说,“按规定,不管是承重墙,还是一般的室内墙都不能乱动,如果要动,必须经过原设计单位的审查许可之后,才能进行适当的改动。”
根据《规定》,今后凡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都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防,不得降低抗震设防标准。产权人和使用人不得擅自变动或者破坏房屋建筑抗震构件、隔震装置、减震部件或者地震反应观测系统等抗震设施。
凡擅自变动或者破坏房屋建筑抗震构件、隔震装置、减震部件或者地震反应观测系统等抗震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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