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7-05-23 阅读数:946
从福建省财政厅了解到,日前省直有关部门再次调高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标准。
本次调整标准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福建省建筑市场实际情况制定的。调整提高后的标准为:土石方、拆除、搬运工程用工由原颁布实行的每工日30元调增至36元;建筑装饰工程用工由原颁布实行的每工日50元调增至58元;其他工程用工由原颁布实行的每工日38元调增至48元。据估算,此次调高后,建筑业农民工日工资平均增幅达21%,预计农民工收入每月可增加200元。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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