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6-12-25 阅读数:1290
各有关会员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06]161号)和省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建筑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06]56号文),为进一步做好2006年建筑业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企业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会员单位要认真履行统计义务,凡是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资质证书的企业均要按规定做好统计快报、年报和定期报表,上报最后截止时间请与当地统计部门联系。同时,做好建筑业管理信息系统的网上报送统计资料,各有关会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统计人员要认真如实填报,确保做到应统尽统,应报尽报。
二、2006年度建筑业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企业统计数据是企业资质升级和批后动态监管、评先评优、政策扶持等的重要依据。不按规定报送统计数据的企业将记录在企业信用档案。省建设厅、省统计局将对不按规定报送统计资料的企业在福建省建设信息网“曝光台”栏目进行通报。
三、其他:
咨询电话:87538672(带传真)
福州市建筑装饰协会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