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9-10 阅读数:1389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福州市住宅装饰装修企业在施工管理、现场管理、质量管理和质量服务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的行为,提高企业施工管理水平、提高家装设计理念、提高企业诚信规范服务与文明施工相结合,经研究决定,我会决定开展2008 “规范服务达标,质量诚信知名企业”评选活动。此次活动旨在通过规范服务达标企业诚信评价体系的建设,让正规的、诚信的、质量服务好的企业脱颖而出,成为福州市住宅装饰装修行业的领头羊,成为在社会上信用较好的知名诚信企业,带动福州市住宅装饰装修行业的健康发展。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活动要求:
申报单位均应是独立注册,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三级以上资质或取得行业准入资格证书的会员企业,申报企业在近两年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此外,参评企业须做到“五个规范”、“三个统一”:
㈠五个规范:
1、规范施工现场标识:
施工现场告示牌:写明工程项目名称、施工企业名称、会员证号、合同开工竣工日期,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联系电话,咨询投诉电话,办公地址等。
2、规范施工现场组织:
明示工程施工计划进度表,施工日期,消防安全措施、设施,防噪音扰民,防二次污染,垃圾清运等措施;施工人员统一着装,佩戴现场施工人员和工作长标牌,一般不在施工现场住宿等。
3、规范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要求:
材料分类码放整齐,施工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并及时清运,生活用品装箱入柜,成品半成品有保护措施,不乱丢烟头、杂物,穿着整齐划一。
4、规范现场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水、电工种持证上岗率应达100%。
5、规范施工现场安全措施:
施工中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安全插座,严禁擅自动用明火或进行焊接作业,不得乱拉电线或用裸线当开关,不得破坏建筑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拆改煤气管道和设施;卫生间、厨房需要按施工规范要求做好防水。
㈡ 三个统一:
1、统一施工操作规范(国家标准GB 50327—2001);
2、统一工程验收标准;
3、统一装修后室内环境检测。
二、申报时间:企业自愿申报,截止2008年10月10日;
三、评审时间:2008年10月中下旬;
四、评选程序:
协会秘书处对申报企业的资料进行汇总后,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考核初审,形成复审名单。复审名单报评审专家委员会进行施工现场考核评审通过后,在协会网站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之后公布最后的获奖名单并进行颁奖。
五、评审纪律:
申报推荐单位应实事求是,不得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对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销申报和获奖资格。
初审、复查人员和评审委员会成员,要秉公办事,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有关规定,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以保证评选活动的严肃性、权威性、公正性。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和撤消其评审资格。
六、联系方式:87538672 28368909
地址:福州市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10层
福州市建筑装饰协会
二〇〇八年九月八日
附件请下载: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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