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11-13 阅读数:1656
闽建筑[2009]29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为推进我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增强企业诚信意识,加强行业自律,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建市[2005]13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08]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省建筑业协会制定了《福建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福建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暂行办法》(闽建筑[2007]54号)同时废止。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九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