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2-19 阅读数:1553
目前日益发展和细化的装饰装修工程对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知识结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随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及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等新规范的执行,培养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项监理人员和对土建类监人员补充新的知识,进行继续教育越发显得重要。为此制定本培训计划,以开展培训工作。
一、培训对象(年满18周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并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或管理工作满1年的从业人员。
(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或管理工作满2年的从业人员。
(三)已经取得工长、施工员、质量员、预算员等初级技术人员上岗证书,并从事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或管理工作满2年的从业人员。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从事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或管理工作满3年的从业人员。
(五)现正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目标
经过系统的建设监理理论学习和实务训练,使培训对象熟悉、掌握有关基本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熟悉、掌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相关知识、监理原理、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操作程序和方法;掌握协调、解决纠纷的方法,从而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的“控制、管理、协调”的工作能力。
三、课程设置及考核
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监理人员的工作需要和知识结构要求,课程设置如下
(一)必修课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与进度管理
2.建筑装饰装修材料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预算与项目成本管理
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
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
8.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9.建筑装饰装修设备及工程实例
(二)选修课
1.建筑装饰识图与构造
2.室内空间环境设计原理
注:
可根据学员的具体情况,在保证培训质量及总学时的前提下,确定面授学时。
教学要求、内容、重点详见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
(三)考核
1.考试成绩为百分制;由培训中心统一命题,统一测试。
2.考试不合格者,须进行补考。
四、培训方式
1.各培训工作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全脱产、半脱产、业余等三种形式进行培训。
2.各培训工作机构可根据学员的具体情况,自定选修课程培训。
3.有条件的地方可安排一定的教学实践活动,以提高学员的实务操作能力。
五、教师聘用
聘请具有副教授(高级讲师)职称以上的相关院校的教师或业内具有副高职以上职称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
六、证书颁发
考试合格者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中国建筑装饰行业装饰工程监理从业资格证书,并在中国建筑装饰培训认证网公示。
七、培训费用
1800元/人(不含教材费,教材自选,教材费用186元/人)
八、学籍注册
请将学员学籍表一式两份、两张2寸彩色照片、学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及费用一并报送至福州市建筑装修协会秘书处。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18号御景台2621室。
九、报名热线
0591-87538672 15860805906 张小姐
附件:学员学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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