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2-19 阅读数:1772
    一、培训对象
    年满28周岁,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请参加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师的培训 
    1.具有相当于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三年以上,或取得建筑装饰装修行业从业资格二年以上
    2.具有相当于中专(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四年以上,或取得建筑装饰装修行业从业资格三年以上.
    3.取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从业资格并在监理岗位上工作二年以上.
    二、培训目标
    通过规定课程的学习和实务训练,使学员进一步熟悉国家建筑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掌握“四控制(成本、进度、质量、安全)二管理(合同、信息)一协调”的方法,从而达到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师标准。
    三、考核
    1.考试成绩为百分制;由培训中心统一命题,统一测试。
    2.考试不合格者,须进行补考。
    四、培训方式
    1.各培训工作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全脱产、半脱产、业余等三种形式进行培训。
    2.各培训工作机构可根据学员的具体情况,自定选修课程培训。
    3.有条件的地方可安排一定的教学实践活动,以提高学员的实务操作能力。
    五、教师聘用
    聘请具有副教授(高级讲师)职称以上的相关院校的教师或业内具有副高职以上职称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
    六、证书颁发
    考试合格者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中国建筑装饰行业装饰工程监理从业资格证书,并在中国建筑装饰培训认证网公示。
    七、培训费用
    2200元/人(不含教材费,教材自选,教材费用203元)
    八、学籍注册
    请将学员学籍表一式两份、两张2寸彩色照片、学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及费用一并送至福州市建筑装修协会秘书处。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18号御景台2621室。       
    九、报名热线
    0591-87538672  15860805906  张小姐
附件:学员学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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