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1-22 阅读数:984
农民工讨薪不成被砍断手臂,南京政府做出处罚决定
本报讯 据《新闻晨报》报道 1月15日,中建五局承建的南京溧水某工程发生了一民工因讨薪被砍断手臂的恶性事件。20日,南京副市长陆冰紧急召集建委、建工、劳动、公安,以及各区县分管建设的主要领导,举行了南京市建设领域清欠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事件的调查结果和善后工作,并决定将负有主要责任的中建五局清除出南京建筑市场。
中建五局雇凶砍断民工手臂
在20日的会议上,南京市清欠办主要负责人首先通报了事件始末:该工程位于南京溧水县永阳镇卧龙湖风景区,总承包单位为中建五局江苏分公司,劳务分包单位为苏州良友劳动服务公司。该工程于2007年10月16日开工,12月28日在市建工局合同备案,中建五局承建其中的16幢,目前工程正在进行主体施工。
1月15日下午,因连日雨雪天气,部分工地暂停施工,少数民工要求中建五局提前支付工资,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中建五局雇用人员李大勇(男,溧阳人)将农民工王超(男,37岁,四川人)的左手砍断。当日下午17时,伤者在南京454医院接受了断肢接植手术。
1月17日上午,市建委、建工、劳动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到溧水会同当地部门展开调查,并查明原因。
调查组了解到,中建五局按700元/月发放农民工工资,在年底结算时,与劳务分包单位苏州良友劳务公司就工程质量问题发生分歧,致使工程质量迟迟不能核定,导致农民工工资无法按时发放,引发被砍事件的发生。
南京市建工局局长贾德裕通报了对事件责任单位中建五局的处理决定。他表示,中建五局雇用人员砍伤讨薪民工事件,在全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因此将被永久驱逐出南京建筑市场。
直接行凶者已自首
另据《现代快报》报道 21日,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黄新国通报了一个好消息——目前直接行凶的犯罪分子慑于强大的侦破攻势,在1月20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另外一名涉案人员在溧阳被抓获归案,其他四名涉案人员目前已经全部锁定,警方正在全力追捕当中。
来源: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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