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3-13 阅读数:943
2007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我省建筑业企业将接受检查,检查时间从2008年4月1日至7月10。所有受检企业于5月10日前通过《福建省建筑业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填报数据。绿色监管企业填报的数据免审,由初审部门在网络上予以及时确认(5月31日前)。6月1日后即可由初审部门集中办理或企业派员直接持资质证书副本到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加盖资质检查专用章。初审部门集中到省厅盖章时间安排如下:
厦门市 6月2日~4日
莆田市、县 6月5日~6日
泉州市、县 6月9日~11日
龙岩市、县 6月12日~13日
漳州市、县 6月16日~18日
三明市、县 6月19日~20日
南平市、县 6月23日~24日
宁德市、县 6月25日~27日
福州市、县 6月30日~7月2日
省交通厅 7月3日
省水利厅 7月4日
省经贸委 7月7日
省通信管理局 7月8日
省信息产业厅 7月9日
据悉,资质检查时间结束后,对检查不符合资质条件或未参加资质核查的企业,省建设厅将责令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第三十七条规定限期整改,整改过程中企业暂停新接工程业务、不得新申请资质。逾期不改或未整改到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