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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污染严重业主获赔8万元

时间:2008-06-05 阅读数:1063

  福州晚报报讯室内装修污染严重,造成全家人患病,王女士愤而将某装修公司告上法院,法院判决该装修公司赔偿王女士一家人8万元。闽侯法院法官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特提醒市民应注意防范装修污染。
  业主胜诉获赔8万元
  2007年3月,王女士与某装修公司签订了一份《住宅装修合同》,约定由装修公司对王女士购买的一套新住宅进行装修,装修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室内环境标准。半年后,装修工程完工并交付,王女士支付了全部装修款。但没想到的是,自从搬进新居后,王女士一家人陆续感到身体不适,经常要去医院看病,但治疗多次仍不见效。后在朋友的提醒下,王女士请室内环境检测机构对其住宅进行检测,结果表明室内空气中的甲醛含量严重超标,主要是因为装修材料不合格和装修工艺不规范引起的。后经法医鉴定,王女士一家人患病原因不排除呼吸室内甲醛对身体造成的刺激作用。在与装修公司多次协商无果后,今年1月,王女士一家将该装修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近日,法院经审理判决,装修公司应赔偿王女士一家装修拆除费、医疗费、鉴定费等各项费用总计8万余元。
  入住前最好先检测
  闽侯法院法官表示,《住宅室内装修装修管理办法》第29条规定:“装修人委托企业对住宅室内进行装修的,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装修企业应当返工,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该法官建议业主,在装修工程竣工后,为保证居住的安全性,应当按上述规定委托有资质的鉴定单位,对住宅的室内环境质量(主要为空气质量)进行检测。等鉴定结果出来后,再决定是否入住。如检测不合格,可要求装修企业重新返工,并根据双方之间的约定和实际损失情况,要求对方赔偿。如果协商不成的话,业主一方面可以向消费者组织投诉,请求解决双方之间的争议,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起诉要注意这些问题
  该法官还提醒,业主如果要起诉,应积极向法院提交双方订立的装修合同或者结算票据,以证明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同时,要向法院提交室内环境检测报告等鉴定材料,还有装修不合格造成的实际损害结果(如购买装修材料、装修费用、入住后造成的身体损害及其病因鉴定等)。
  因装修不合格造成污染损害的,目前在我国的环境法中尚无明确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按照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分配双方之间的举证责任,因为污染所涉及的专业问题,超出了原告的举证能力,也就是说,污染事实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由作为被告的装修企业进行举证,如果无法举证,装修公司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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