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9-26 阅读数:1111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
为切实体现省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的真正实力和质量水平,经研究决定,今年申报进入省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的企业(以下简称申报企业),应根据本企业2007-2009年实际完成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产值,按附表要求补报2007、2008、2009三个年度完成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产值,并附相应的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及附表的电子光盘,于10月10日前,将补报材料以快件的方式(或直接)送省厅建筑业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邮编:350001;联系人:严良忠,电话:0591-87546826;陈益龙,电话:0591-87546843)。请你们尽快通知本设区市的申报企业抓紧按本通知(可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下载,网址:WWW.FJJS.GOV.CN)的要求补报材料。逾期未补报材料的,省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初审过程中该企业完成的产值和缴纳的税收将按零分计算。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来源:建设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