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2-23 阅读数:1112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厅《关于下放建设类从业人员岗位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闽建人〔2015〕19号)精神,加强岗位证书信息化服务,继续做好全省“八大员”等建设类从业人员岗位证书信息补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鉴于我厅已将建设类从业人员岗位考核发证工作下放各地实施,从业人员岗位证书信息审核管理工作属于下放内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信息补录由企业所在的设区市住建局(含建筑之乡)负责受理,按相关程序负责办理补录手续。
2、企业应对申请材料和证书原件真实性负责,需要补录建设类岗位证书信息的企业或持证人员,登陆“福建省建设从业人员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pxzx.fjjs.gov. cn/PersonLogin.aspx)核对和补录岗位证书信息,由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委托的考核机构负责审核认定。
3、省培训中心将对各地报送的补录信息在中心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福建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