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1-14 阅读数:1566
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建设局:
现将《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的通知》(榕安办[2018]14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督促全市建设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市县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追溯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列入执法检查内容,实施监督检查。
专此通知
附件:《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的通知》(榕安办[2018]148号)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