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19 阅读数:1442
发布时间:2020-10-16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文号:榕建质安〔2020〕159号
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加强秋冬季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主要领导强化筹划部署,分管领导坚决抓好落实,高度重视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精准防控的原则,全力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常态化防控到位。
二、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主体责任和防控措施。建设系统各有关单位和工地项目部应对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详见附件),抓实抓细人员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人员身份及健康信息“一人一档”制度落实、高中风险地区人员排查管理、设置符合标准的隔离室、储备满足人员防护使用需求的防疫物资、减少人员聚集以及对办公场所、会议室、生活区域等人员活动场所定期消毒等防疫措施。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局属各单位和各县(市)区建设局要高度重视,将秋冬季节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作为重点内容,加强对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市建设局7个检查组,分别对建设系统相关企业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疫情常态化防控不到位、施工安全隐患和工程质量问题,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惩处。各县(市)区建设局要成立相应检查组,进一步加强对属地范围内在建工地、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液化气场站等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工作专班、落实责任分工、场地卫生和消毒消杀、隔离场所设置、防疫物质储备、人员“一人一档”制度落实、高中风险地区人员排查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疫情防控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加强应急处置工作。建设系统各有关单位和工地项目部应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发现高中风险地区人员应立即向下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主管部门报告,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企业或工地项目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采取停工措施并封闭现场、第一时间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主管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建办质函[2020]489号)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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