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6-07-10 阅读数:1202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建设部出台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7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有效期为3年;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任何分支机构不得以自己名义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订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办法》明确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独立活动权利: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依法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不受行政区域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依法进行的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同时,《办法》还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资质许可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档案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查阅信用档案。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为防止开发商长期囤积土地,保证国有土地能够及时转变成有效的开发利用,减少土地闲置,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在原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示范文本,7月1日起试行。《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共16条,对出让土地的竣工时间、投资总额、投资强度、宗地容积率、建筑系数、工业项目用地中非生产性设施用地比例、闲置土地认定、终止履行合同、改变合同约定的用地条件等合同条件及违约责任进行了明确约定。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遏制商业贿赂等不法行为的发生,交通部制定的新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于7月1日正式施行。该《办法》明确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收受投标人的商业贿赂,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如有上述违规行为,则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该《办法》还就招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等工作中的一系列程序问题作了详尽的规定,并明确了违反规定后的法律责任。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
为加大户外广告监管力度,经过第二次修订后的《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于7月1日起施行。《规定》调整了户外广告的工商登记范围,明确了处罚措施,设定了相应罚则。《规定》要求4类户外广告进行发布前应实行登记:一是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发布的,以展示牌、电子显示装置、灯箱、霓虹灯为载体的广告;二是利用交通工具、水上漂浮物、升空器具、充气物、模型表面绘制、张贴、悬挂的广告;三是在地下铁道设施,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地下通道以及车站、码头、机场候机楼内外设置的广告;四是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总局规定应当登记的其他形式的户外广告。同时,明确规定了“在本单位的登记注册地址及合法经营场所的法定控制地带设置的,对本单位的名称、标识、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方式进行宣传的自设性户外广告,不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规定》还要求,“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单位和个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限期补办登记手续。逾期不补办登记手续的,责令停止发布”。此外,《规定》还对骗取户外广告登记、自行改变登记事项、不按要求标注登记号以及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倒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户外广告登记证》等违法行为制定了相应罚则。
《轻骨料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自2006年7月1日起,《轻骨料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将成为行业标准。相关负责人介绍,《技术规程》中,第3.1.4、3.1.5、4.1.3、7.1.3、7.1.7、8.1.3、9.1.3、9.2.4、9.3.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轻骨料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同时废止。
来源:福建建设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