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6-10-13 阅读数:1066
近日中国保监会、建设部和中国人民保险联合在北京等14个城市启动“建筑工程质量保险”试点(见本报10月10日《钱袋子》版)。昨日记者从中国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了解到,我省福州、厦门也列入试点城市,福州正处在推广前的市场了解阶段,这意味着今后福州的购房者万一遭遇房子裂缝等工程质量问题时,将有望由保险公司埋单。
据介绍,厦门试点时间相对较早,目前已做了一些业务。而福州从9月底正式试点,业务部门已开始与开发商等单位接触,但还没有开发商正式签订投保意向书。人保财险福建分公司责任信用保险部相关人士说,建筑工程质量险不像车险、家财险那样期限短,而且风险也比较大,因而公司在推广此项业务时比较慎重,不会急于铺开。
作为一种新的险种,建筑工程质量保险的诞生源于去年8月份建设部与保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工作的意见》,这标志着此项工作正式启动。据介绍,建筑工程质量保险投保人限于获得国家或当地建设部主管部门资质认可的建筑开发商。被保险人为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主要承保工程主体结构发生裂缝、地陷、倒塌等情况,此种保险期限为10年。另外附加渗漏险保险期限为5年。
来源: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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