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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8月1日以后建的商品房 收房时记得查看节能指标

时间:2006-12-13 阅读数:1138

    近日从省建设厅获悉,建设部和省政府明年将共同举办“海峡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博览会”,作为我省明年第五届6·18专题馆。国内外最先进的节能技术和产品将有望齐聚明年的6·18项目成果交易会。
    据了解,省建设厅从今年8月1日开始强制要求我省所有建筑项目节能必须达到50%,“8月1日后开发的住宅项目交房时,购房者就可以查看开发商提供的《住宅使用说明书》中注明的节能指标了。如果没有,这住宅就是不合格的。购房者完全可以告开发商,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赔偿。”省建设厅科技处处长刘珠雄介绍。
    此外,省建设厅还对福州、厦门、泉州、漳州4个城市9层及9层以下居住建筑、其他城市6层以下居住建筑要求必须预埋太阳能热水系统,并从11月1日开始实施。
    这意味着,11月1日后开发的住宅项目,所有购房者安装太阳能热水器都将变得直接而简单了。

来源: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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