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7-04-28 阅读数:135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装饰协会,全军装饰协会和有关委托单位:
为提高我国建筑装饰工程管理水平,推动建筑装饰行业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现将2007年第七届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根据全国建筑装饰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经我会研究,今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共分为三大类:公共建筑装饰类、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建筑幕墙类。公共建筑装饰类可申报承建奖和参建奖。
2、公共建筑装饰类、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建筑幕墙类分别按其评选办法和申报表的要求进行申报。各类别均需根据要求单独报送全套申报材料。
3、公共建筑装饰类按照公共建筑装饰类分配名额申报,不得超名额申报。(不含建筑幕墙工程的名额)。同一建筑工程多个承建单位按一个名额申报,参建单位不占用申报分配名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筑装饰协会的会员单位统一向中国人民解放军建筑装饰协会申报,名额单列。
4、各地区在推荐过程中一定要考虑外埠企业在本地施工的优秀工程。
5、评选工程范围为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通过竣工验收的建筑装饰工程。请各地区根据2007年各地区申报分配名额安排本地区的初评初审推荐工作。
6、今年的申报工作自2007年4月20日开始。初审情况在本地区公示15日无异议后,于2007年7月15日前将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报送我会,同时缴纳相应的申报费。
7、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装饰协会和委托单位向我会推荐的每个工程项目均需缴纳申报费,每项工程的承建单位2000元,参建单位1000元,设计单位1000元。申报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收取适当的初审初评费用。
8、2007年7至8月,我会对全部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合格的工程进行公示。2007年9至10月进行工程复查,11月中旬完成专家评审并公布评审结果,12月召开颁奖大会。
9、有关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我会还将通过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申报网www.cbdaward.cn(www.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cn)或中国建筑装饰网www.ccd.com.cn的“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专题栏目和《中华建筑报》向行业发布,敬请关注。评选办法和申报表可从上述网站下载,同时敬请关注装饰奖的信息发布。
10、评选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工作,请各地方协会确定人员,并加强评审纪律教育,保证评选工作质量,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初评初审工作。
11、各地区接到此通知后,请将此文件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2、装饰奖各类别材料分别报送如下地址:
公共建筑装饰类: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21号甘家口大厦南楼10层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质量技术部
邮政编码:100037
联 系 人:李卫青
电话:010-88389192,88389190 传真:010-88389190,88382788
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21号甘家口大厦南楼10层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委员会
邮政编码:100037
联系人:刘剑
电话:010-88389165 传真:010-88382788
建筑幕墙类:
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区陶然亭路53号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幕墙工程委员会
邮政编码:100054
联 系 人:邱建辉
电话:010-83516495 传真:010-83515237
13、装饰奖各类别的申报费用请按下列要求汇入我会,请各申报单位在银行汇款单上注明“装饰奖建筑装饰类申报费” 、“装饰奖设计类申报费” 、“装饰奖幕墙类申报费”字样。
银行汇款开户行:北京银行甘家口支行
银行汇款开户名: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银行汇款账号:01090315500120105251830
二OO七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