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6-16 阅读数:1540
建筑装饰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申报须知
一、发证范围:
本省具有资质等级的建筑装饰企业装饰五大员,即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
二、发证对象:
年满二十周岁,男性未满六十周岁,女性未满五十五周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岗人员,经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绩能力考核合格者:
1、具有与本岗位专业对口中专以上学历(含专业证书)和两年以上本岗位实践者,或具有与本岗位专业相近中专以上学历和四年以上岗位实践经历者。
2、已取得本岗位所在系列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两年以上者。
3、取得省建设厅批准举办的岗位培训班结业证书,并有两年本岗位实践经历者。
4、申报装饰施工员岗位者,应符合闽建人[1999]25号文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应提交的材料
1、岗位证书申报表、汇总登记表各一份(须经当地县(市)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盖章)。
2、有关证书原件、复印件。
3、业绩量化指标考核表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4、需提供用EXCEL制表的申报汇总表(须盖章),并将其电子版发至协会邮箱:fzjzzs@163.com或者986899770@qq.com。
5、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建筑装饰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年检须知
一、岗位证年检、换证应提交的材料:
1、岗位合格证书复检表一份,汇总表一式一份(须经当地县(市)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盖章)。
2、持证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年检换证须交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3、原岗位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如证书遗失,须提供单位证明)。
4、岗位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每年接受继续教育不少于42学时,须经当地县(市)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核盖章)。
5、需提供用EXCEL制表的年检汇总表(须盖章),并将其电子版发至协会邮箱:fzjzzs@163.com或者986899770@qq.com。
6、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建筑装饰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遗失补证须知
一、证书遗失补证应提交的材料
1、补证申请报告、单位证明(须经当地县(市)以上建设主管部门)。
2、岗位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3、一寸免冠正面彩照一张。
4、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资质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登报声明原件、复印件。
7、需提供用EXCEL制表的遗失补证汇总表(须盖章),并将其电子版发至协会邮箱:fzjzzs@163.com或者986899770@qq.com,此汇总表参照年审汇总表。
建筑装饰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变更须知
一、岗位证书变更应提供的材料
1、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原单位与新单位资质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变更申请报告、单位证明(须经当地县(市)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盖章)
4、变更申请汇总表一份。
5、需提供用EXCEL制表的变更汇总表一份(须盖章),并将其电子版发至协会邮箱:fzjzzs@163.com或者986899770@qq.com。
6、原单位解聘证明原件、复印件。
7、聘用单位聘用合同(须劳动部门鉴证)原件、复印件。
8、变更人身份证复印件。
9、变更人员岗位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是持证人因个人原因调动办理变更所需材料,若持证人是因单位名称变更引起岗位证书单位名称,不需以上第5、6项材料,但需引起单位名称变更的依据(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名称变更通知、企业资质证书)。
注:所有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除持证(变更人)身份证原件外须带原件核对,复印件一式一份(除有证明外)。
建筑装饰企业五大员收件办理时间:
03月20日----04月18日, 06月20日----07月18日,
09月20日----10月18日,12月20日----01月18日。(节假日顺延)
地址: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9层
电话:87538672 28368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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