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1-13 阅读数:1473
1、借款人准入条件:
1)借款人必须在福州经营2年或者行业从业5年以上,原则上具有福州市城镇常住户口;
2)建筑装饰工程类企业须有三级以上施工资质,原则上借款人所拥有的企业或经营实体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家居建材类200万以上);
3)须在福州当地拥有自有产权的住房、家庭实物及企业净资产不低于100万元;
4)必须为福州市建筑装饰协会会员、并由协会出具推荐函;
5)所经营企业及家庭成员信用记录良好。
2、借款人需准备材料:
1)借款人夫妇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建筑装饰工程类企业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上一年度企业审计报告复印件、近三个月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
4)近半年借款人个人银行流水;
5)采购合同复印件、承包合同复印件;
6)财力证明(房产证、汽车行驶证等复印件);
7)企业及借款人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