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8-05 阅读数:2336
各有关单位:
自省厅闽建人[2015]19号文件下达后,多家企业反映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八大员”)证书如何变更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关于下放建设类从业人员岗位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闽建人[2015]19号)文件精神,自2015年7月1日起除“安管人员”外,新颁发的建设类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含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证书)不再署工作单位名称。原署有单位名称的名类岗位证书继续有效。已取证人员需要不体现工作单位证书的,可申请更换新证书。鉴于省厅上述工作要求,我中心从2015年7月1日起,取消了平台中的“证书工作单位变更”办理事项。企业如申请换证,可通过福建省建设从业人员综合服务平台“证书换证”端口办理,并持证书原件及换证申请表,到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考核机构申领无署有工作单位的证书。
二、为配合企业就位需要,减少岗位证书变更等事项, 7月1日之后,凡涉及建筑类企业资质要求的从业人员工作单位信息变更的,有关企业或从业人员可直接通过省住建厅网站《福建省建筑业管理信息系统》——现场管理人员栏目申请关联或迁入、迁出(网址链接:http://system.fjjs.gov. cn/Construction/Pages/Login.aspx。)进行办理。
具体操作如下:(1)关联:持企业信息锁或CA锁进入建筑业管理信息系统现场管理人员页面,点击“关联”按钮。在新页面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搜索人员,点击“批量关联”按钮,资质就位时持相关材料经当地主管部门审批后,人员关联信息数据生效。(2)迁出:进入“迁入迁出”页面后,选择上方选项卡“人员迁出”选中要迁出的人员后,输入接受企业名称后,点击“批量迁出”。迁入:选择“人员迁入”对其他企业提交的迁出申请做迁入确认,迁入确认后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后,人员变更信息数据生效。
技术支持电话:0591-87619575,87616295。
福建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