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30 阅读数:1204
各会员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水平,鼓励企业创优创新,推动我市建筑装饰行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现开展会员企业2021年度福州市住宅装饰优良工程等奖项评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2021年度福州市住宅装饰优良工程;
2、2021年度福州市住宅装饰十强企业;
3、2021年度福州市住宅装饰优秀项目经理;
二、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报送时间截止2022年 5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本会组织对申报材料初审,其中福州市住宅装饰优良工程初审符合条件的,由我会组织工程核验组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核验,具体时间和路线行程另行通知。申报表须留底一份或复印一份,待现场核查时备用。
三、评审细则
各奖项的申报单位均应是独立注册,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具备经年检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三级以上资质或取得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和地方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行业准入资格证书的会员企业,申报企业在当年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一) 2021年度福州市住宅装饰优良工程
申报工程必须由企业统一设计并施工,面积应在120平方米以上,与业主签订有效施工合同书。施工中未发生擅自拆改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等违规行为。工程使用的各种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装修后符合国家室内外环境控制指标。工程竣工后,经6个月以上时间的使用,工程质量达到或超过《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编号为GB 50327-2001,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户主满意,并签署意见。
(二)2021年度福州市住宅装饰十强企业
申报单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社会上有良好的信誉和形象,在企业改制、技术创新、经营管理等方面成效显著,且积极、主动支持参与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各项活动,当年度未出现亏损,企业依法纳税、诚信经营,在评审日至上一年度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和人身安全事故,无不良营业记录。为了保证评审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2021年度福州市住宅装饰十强企业将根据《福州市住宅装饰十强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标准》的指标标准对参评企业计算总得分并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选取前10名。
四、评选程序
我会秘书处对申报企业的资料对照评选条件进行初审,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在协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公布最后的获奖名单并颁发证书和牌匾。
五、评审纪律
申报推荐单位应实事求是,不得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销申报和获奖资格。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如有失信和弄虚作假,其责任自负并自觉接受相应的处理。初审、复审人员和评审委员会成员,要秉公办事,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有关规定,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以保证评选活动的严肃性、权威性、公正性。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和撤消其评审资格。
六、其他事项
1、非会员单位申报不予受理。
2、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如有失信和弄虚作假,其责任自负并自觉接受相应的处理。
七、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国货西路284号三层福州市建筑装饰协会(国货西路304号楼梯上三楼)
电 话:0591-87538672
网 址:www.fzzsw.org
微信公众号:rongzhuangxie
附件:(请登录协会网站www.fzzsw.org下载)
1、关于开展2021年度福州市住宅装饰优良工程等奖项(家装类)评优活动的通知
福州市建筑装饰协会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