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1-10 阅读数:1616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厅机关及事业单位2017年度培训办班计划的通知》(闽建办人函〔2017〕4号)部署,现将2017年度古建筑特色工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古建筑特色工种:砧细工、木雕工、石雕工、砧刻工、泥塑工、彩绘工、推光漆工、匾额工、砧花街工及木工、镶贴工、石作业工、除尘工、瓦工14个工种。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在福建省的园林古建筑企业和园林绿化企业工作的,从事园林古建筑特色工种岗位6年及以上的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工种。
三、培训人数、时间及地点
培训班总计开办5期,每期培训100人,总计500人。
(一)惠安培训点:举办3期,具体由惠安县建筑业协会协办。(已向惠安县建筑业协会报名的约300多人纳入本次培训,不再另行报名,具体名单由惠安县建筑业协会负责通知)
(二)厦门培训点:举办2期,具体由厦门特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协办。
(三)培训班计划11月中下旬开班,具体开班时间地点由培训点另行通知。
五、证件发放
经培训合格的古建筑特色工种人员,由省厅发文公布名单,并发放住建部统一印制的“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合格证”。
六、其他
(一)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向厦门培训点报名,名额报满为止。
(二)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培训期间食宿按财政规定标准统一安排。
省厅联系人:练钢
联系电话:0591—87610751, 传真:0591-87616918,
惠安县建筑业协会联系人:陈国树
联系电话:0595-87859678,邮箱:1249617276@qq.com
厦门特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唐文
联系电话:0592-6220736,13655055570
传真: 0592-2270182; 邮箱:tangw@xmtf.com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