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建筑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06]56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公用局、园林局,建筑之乡”建设(管)局,厅驻外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06]161号)和省建设厅、省统计局闽建筑[2006]55号文,为进一步做好2006年建筑业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对建筑业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会员单位:为展示家装行业发展成果,传播装饰行业品牌形象,培育家装企业文化建设,达到相互学习、整合资源、共同发展的目的,由福建省建筑业协会装饰装修分会召开“2007福建省家装业发展高峰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办单位福建省建筑业协会装饰装修分会二、承办单位国广一叶装饰机构、大家会馆三、协办单位福州市建筑装饰协会四、会议议题1、2007年家装发展趋势展望;2、重树和维护家装市场诚信形象;3、防患设计“游击队”;4、装饰企业发展新方向,产业链拓展研讨;5、促进室内设计行业创新。
各有关企业:为适应建筑装修行业朝专业化发展的需要,根据建设部、省建设厅关于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度的有关文件精神及闽建协装饰[2006]028号文件精神,由我协会负责组织福州市装饰装修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岗位培训班报名工作。
福州缔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本会许可,擅自盗用篡改本会牌匾进行虚假宣传,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本会将情况报告给福州市洪山工商所,洪山工商所已介入调查,并处理中。
各有关单位:建筑装饰装修业开始实行设计、施工资质一体化,新资质标准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为了让广大会员单位及有关企业了解新政策和把握新标准,便于企业资质就位、升级,促进企业发展,特邀请省建筑装饰协会与本会共同组织召开此次研讨会。
各有关企业:根据福建省建设厅闽建筑[2006]46号文件要求,本协会作为福州地区的汇总单位,现就建立2006年福建省住宅装饰装修企业统计报表制度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计对象: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住宅装饰装修业务,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独立核算,但尚未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