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报考人员:为做好我市“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保障企业生产需求,经研究决定,从2023年2月起,我局将有序恢复“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
各有关单位: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建许〔2022〕1号)、《福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方案》、《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延长2022年福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第三批次)企业整改期限的通知》(榕建筑〔2022〕214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于2022年12月15日开展了2022年第三次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核查整改期为2022年12月15日-2023年2月14日,现将本批次动态核查进展情况通报如下:一、核查情况本批次核查名单375家企业,经审核,截至2022年12月18日,已提交满足纳入暂缓核查要求的企业258家(详见附件1),已提交满足核查要求书面材料的企业1家(详见附件2),未提交核查材料或提交材料不满足核查要求的企业116家(详见附件3),现我局就本批次核查中期企业名单及其提供的信息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各有关单位: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建许〔2022〕1号)、《福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我局于2022年10月20日开展了2022年第二次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核查整改期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日,现将本批次动态核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核查情况本批次核查名单335家企业(共计596项资质),经审核,截至2023年1月3日,被核查企业已提供满足核查要求书面材料的企业资质26项,已满足列入暂缓核查条件的企业资质560项,被核查企业未提交核查材料或提交的核查材料不满足核查要求的企业资质5项,不属于本次核查范围的企业资质5项,现我局就本批次核查企业名单及其提供的信息(详见附件1)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各有关企业:为强化建筑业资质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遏制“皮包公司”问题,清理“僵尸企业”,净化建筑市场环境,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建许〔2022〕1号)、《福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于2022年6月开展福州市建筑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并告知我市建筑业企业应在7月前完成自查自纠。
各有关单位: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建许〔2022〕1号)、《福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方案》、《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延长2022年福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第二批次)企业整改期限的通知》(榕建筑〔2022〕19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于2022年10月20日开展了2022年第二次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核查整改期为2022年10月20日到2023年1月3日,现将本批次动态核查进展情况通报如下:一、核查情况本批次核查名单335家企业,经审核,截至2022年12月2日,已提交满足纳入暂缓核查要求的企业215家(详见附件1),已提交满足核查要求书面材料的企业4家(详见附件2),未提交核查材料或提交材料不满足核查要求的企业114家(详见附件3),不属于本次核查范围的企业2家(详见附件4),现我局就本批次核查中期企业名单及其提供的信息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工作部署,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全力冲刺年度目标,减小本轮疫情对我市建筑业经济的影响,促进我市建筑业平稳发展,根据《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促进建筑业增产增效的通知》(榕建筑〔2022〕181号),开展2022年度福州市建筑业企业增产增效专项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增产增效表彰标准为鼓励我市建筑业企业加大攻坚力度,实现增产增效,对于在福州市纳统的建筑业企业,年度产值增速达到以下标准的,给予增产增效专项表彰。